比亚迪4s店涉嫌欺诈车主 付车款不给提车

投诉人:彭先生

投诉对象:深圳市网益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投诉时间:2017-3-1

投诉内容:2016年11月5日,彭先生在该公司购买比亚迪唐,消费金额共计222,800元。首付116,350元,贷款104,500元,2016年11月5日签订销售合同,11月11日,到了交首付的时间,销售员表示款项打到他个人账户他有渠道快点提车,当天转账116,350元到销售员王乾涛的账户,卡号为中国农业银行62284801284156178。后销售员以各种理由推脱,并伪造到车管所验车视频等欺骗彭先生。

到了2016年12月18日打电话到保险公司查询保单,才发现保险都还没买(正常流程是买完保险才到车管所验车办上牌等业务),当天找到他老板李培江说明此事,表示马上帮彭先生办业务,下周一(12月26)就可以提车了,就平息了此事。

到了提车时间,李培江告知彭先生的问题很严重,首付款没有到公司的账户,不能提车,要求我再交一次首付款才能提车。李培江后多次要求我到销售员住处去守着他,怕他跑了,李培江称他有义务和彭先生一起把人抓到送去派出所,但是没有任何责任。后彭先生与李培江多次交涉无果,找媒体到他的4S店曝光此事,后每天都有事主上门讨要说法。

最终总共有8人被该4S店欺骗,5人通过在店里刷POS机的方式付款,购车总金额达975,400元人民币。其中有4人车牌等手续都已经办理好,车管所网站也能查询到相关信息。还有4人交了钱未办理任何手续,车主多次找李培江协商无果。其实在彭先生之前李培江早已知道此事,但是还一直让此销售员继续在店里行骗。

12月16日,由另外一个事主吴亚杰已经把销售员王乾涛带到派出所,本来要立案的,后李培江要求调解,在派出所内李培江口头承诺把王乾涛保出来。后回到李培江办公室,李培江让销售员王乾涛立欠条。12月17日,李培江把销售员王乾涛开除了,表示该人非其公司员工。开除之后王乾涛电话无法再接通,无法再找到他本人了。

彭先生及其他受害者怀疑是4S店与员工联合诈骗消费者。李培江一早知道该员工在行骗,还一心维护此人,明明知道钱被销售卷款了,还让彭先生等赶紧签比亚迪金融公司的放款合同,导致现在彭先生等8人中间,有四人车没拿到,但是现在每个月还得还车贷,如果不还比亚迪金融公司还要告彭先生等逾期并影响个人征信。期间有向当地消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媒体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反映该问题,李培江就一个态度,要求彭先生等再交一次首付款才能给车。

希望消费保能重视我们的问题,现在李培江不愿意跟彭先生等协商,彭先生等也不抱能提车的希望,就希望你们能把此事曝光出来,让更多的消费者知道该比亚迪4S店的行为,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协调环节:投诉人彭先生提交的投诉内容把情况描述的很详细,消费保工作人员致电投诉人也了解到,投诉人彭先生已向当地工商投诉并向警察局报警,已立案,公安正在通缉4s店员工王乾涛。4s店负责人李培江表示,针对此事不作协调,顾客交的钱没有走公司账户,不能提车。同时,消费保工作人员联系到了比亚迪沟通,但到目前为止,未收到比亚迪的回复。

处理结果:4s店负责人李培江针对此事不作协调,投诉人彭先生已向法院起诉4s店,5月份等待开庭。

评析:目前彭先生是钱车两空。对于深圳市网益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彭先生作为客户去4S店买车,从整个事件来看他是有理由认为王乾涛的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所以该4S店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通过这件事件,比亚比在4s店的考核评估上应该更加严谨,起到品牌监督的作用。同时消费保工作人员建议广大消费者,请务必通过正规的渠道流程购车,不可轻信导购人员,更不可私下给导购人员汇款,避免掉入陷阱,造成经济损失。


投诉原文链接:http://www.xfb315.com/tousu/detail/7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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