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紧钱包!这些非法集资套路正在席卷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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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出炉,首提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这表明,如今农村的非法集资形势严峻,并引发中央关注。据小编梳理,目前农村流行的非法集资套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合作社模式

由于农民金融安全意识淡薄,有些不法分子在农村设立农村合作社,并以高息为诱饵,对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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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河北三地合作社案

河北邢台隆尧县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7年10月19日,2008年下半年开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吸收社员押金或者股金,后以现金或者物资的形式高额返息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宣传,大肆吸收资金。2014年12月18日,隆尧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逮捕巩群海一家。

有媒体报道,在“入股4个月利息30%,1年利息100%”的高息诱惑下,三地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逾80亿元,受害者超过10万,涉及全国16省市。其实,三地合作社一种传销式的庞式骗局,即收取新社员的本金,用来偿还老社员的利润,而合作社本身无实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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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假银行模式

部分不法分子设立机构,或假扮成银行,或冒用银行名义,高息吸收公众资金。

【典型案例】南京盟信合作社案

在南京,一家“盟信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在营业场所、存款流程、手续等方面都与正规银行一模一样,在一年半时间,向443名群众吸收存款4.23亿余元。经查,2013年1月23日起,曾某担任盟信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他与何某某商议,以支付10%-15%高额贴息为诱惑,吸收公共资金。

近期,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假银行案”二审审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和何某某有期徒刑九年、九年半。

3.项目开发模式

主要是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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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安徽仙人掌产业园案

安徽阜阳旺达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为骗取投资者资金,建立仙人掌产业园,大肆进行不实宣传,制造仙人掌能赚大钱的假象。同时以一家公司与客户“联合种植”仙人掌的名义,先后以投资金额30%和50%的高额利息向社会募集资金。

截至2006年7月,非法集资6500多万元,涉及2600余名参与者,案发时,未归还集资户本金2700余万元。

4.担保公司模式

近些年,诸多担保公司通过发展农民业务员的形式,在农村开展所谓的“吸储业务”,从农民手中吸收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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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河南浩宸担保案

河南浩宸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从2011年3月陆续招聘了40余名河南西平县农民为公司业务员,在全县开展“吸储”业务。在3年多的时间里,这些业务员向当地农民“吸储”总额近2亿元。

2014年12月,公司称“资金链断裂”,不再偿还从农民手中借走的欠款。由于开具“收款证明”的是上述40余名业务员,他们背负了近千万的“巨债”,其中有两名农民因不堪压力选择自杀。

5.连锁超市模式

目前,在农村非法集资的另一种形式就是披着超市外衣进行吸金。

【经典案例】山东利普商业案

山东利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打着“超市下乡”的幌子,以发展利普连锁超市的名义,以高息为诱饵吸收社会公众资金。

经查,承诺万元日息为10元至14元,利普商业向肥城、东阿县等地群众非法吸收存款7124.3万元,造成群众损失4757万余元。

经查,承诺万元日息为10元至14元,利普商业向肥城、东阿县等地群众非法吸收存款7124.3万元,造成群众损失4757万余元。

6.P2P“下乡”

对于P2P行业来说,广阔农村,大有可为。然而,当P2P平台一窝蜂下乡时,这盘“生意”却渐渐变味了。有些平台甚至特意推出面向农村的产品,以高息为诱饵,专门骗农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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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深圳惠卡世纪案

2016年4月21日,广东省公安厅官网通报称,深圳惠卡世纪集团涉嫌集资诈骗,1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经调查,该公司在互联网设立“惠卡贷”网络借贷平台,以高额回报为噱头,发布“脱贫宝”、“农村宝”等网贷理财产品,承诺年化收益率8.8%—14.6%,保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设立资金池,是典型非法集资犯罪行为。警方初步查明,涉案金额约3亿多元,涉及广东、北京、上海、江苏等10多个省市3万多名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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