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 究竟“包”什么?

我们经常说到汽车三包服务,但是很多消费者并不知道“三包”服务到底包括哪些服务,今天消费保就带着大家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汽车“三包” 究竟“包”什么。


一、汽车“三包”期限和保修期限是多长?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汽车“三包”期和保修期是每个购车者必须了解的。汽车“三包”期限包括:整车“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者4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三包”有效期为3年或者6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在“三包”有效期内,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在指定的或者约定的修理商处办理免费修复(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免费退换的规定为:60日或3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

当消费者购车在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达到者为准),车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工商执法人员提醒车主注意生产者在“三包”凭证上明示的具体零部件。


二、哪些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换车?
  工商执法人员说,在“三包”有效期内,汽车有重大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三包”规定的内容包括:车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情况,消费者选择更换车辆或退车,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或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工商执法人员告知消费者,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选择退换货:一是购车60天或行驶3000公里内出现“三包”规定所列举重大故障,或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仍未排除等,消费者均可选择退换货;二是“老毛病”维修超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提出换车,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如果符合更换条件,但销售者没有同品牌、同型号或配置不低于原车标准的汽车,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工商执法人员说,退车时并不能全额退款,购车时的车税、保险及过户费不能退,此外厂家还要根据车辆的使用情况,按照公式计算扣除部分磨损费用。


三、包修超过5日,消费者有权获备车或交通补偿
  曾有消费者投诉称,在包修期间,汽车维修店要收工时费,有的假借修理费收取材料费。工商执法人员指出,按照规定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刘先生轿车出了故障,送去修理已经有11天仍没结果。他到桂林市临桂区工商局投诉,修理方称因厂家未能及时送来配件所致。工商执法人员要求修理方按规定,在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经协商,刘先生获得了交通费补偿。工商执法人员说,修理的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四、脱离保养不等于脱离保修
  今年6月9日,吴先生在驾驶自己的轿车时发现车门有异响,于是将车开到4S店,要求维修。工作人员检查后,发现该车的助力泵和方向机出现问题,需要更换,并开出了近万元的维修费用清单。吴先生认为,他的车子还在“三包”期内,应当免费维修。但4S店工作人员称,此前车子没在4S店保养,不能免费维修。

与4S店工作人员多次沟通无果,吴先生到桂林市临桂区工商局投诉。经工商人员调解,最终4S店免费为吴先生更换了助力泵,并修好了车门。

“强制保养超出了汽车‘三包’规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执法人员指出,4S店的工作人员称是因吴先生在外面做保养,加了不合格的机油导致车子出现问题,但无凭据。根据汽车“三包”规定,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与强制保养没有因果关系。汽车不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保养,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要与该车保养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说在其他汽车4S店保养未造成损坏的,经营者都不能免除“三包”责任。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说,近年来车主因脱离4S店保养,无法享受“三包”的投诉不少。因为汽车“三包”规定中有这样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于是,一些厂家及4S店据此规定:“消费者必须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保养,否则经营者不承担‘三包’责任。”

然而,对于这条规定,国家质检总局有个补充说明:“家用汽车产品不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等保养,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要与该保养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说在其他汽车4S店保养未造成损坏的,经营者不能免除‘三包’责任。”也就是说,即使自行保养出了问题,消费者只承担与保养有关的责任,其他部分的保修义务不能也因此一笔勾销。但许多车主并不知道这个补充说明,因而常常被经销商蒙在鼓里。


五、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汽车问题的鉴定、举证责任

工商部门在调查中了解到,汽车“三包”规定实施3年来,桂林市各大4S店内因汽车质量问题而引发的退换车情况并不多见。

一名4S店的售后经理说:“消费者的投诉,跟以往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集中在汽车配件方面。按照汽车‘三包’的要求,我们都会在规定的要求范围之内解决客户的问题,毕竟退换车的成本太高。”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消费者执意退换车,而经销商并不认同,那消费者很可能向相关鉴定机构提交鉴定申请,而这笔鉴定费用也需由申请人暂时垫付。

“如果检测结果对车主不利的话,这笔费用最终只能由消费者承担。高昂的‘三包’成本让消费者望而却步。而对经销商而言,汽车的退换还将涉及之后的车牌注销、购置税退税等环节,也有很多不便。”这名业内人士表示。

工商部门在对车主的调查中,在问及“您维权是通过什么方式解决的”时,76%的车主表示采取了车辆修理的方式,只有21%的车主表示采取了要求退换的方式。从调查结果看,要求车辆退换的消费者已占到维权车主的两成左右。这个比例较“三包”规定出台之前有了较大提升,但很大一部分车主并没有退换成功。调查显示,车辆最终没有退换成功的主要原因是4S店拒绝退换,占比达40.9%,鉴定难、举证难也成为阻碍车辆退换的主要原因。

在众多汽车消费者维权事例中,厂家和经销商将车辆问题归结于消费者个人使用不当的案例屡见不鲜。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面临着难以找到权威鉴定机构,以及巨额鉴定费用谁应承担等诸多难题。可见在整车厂、经销商、消费者三方利益博弈的格局里,消费者弱势地位仍然难以改变。

工商执法人员强调,新《消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等耐用商品,消费者自接受商品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这就要求经营者必须依法承担商品问题的鉴定、举证责任,对汽车消费者是重大利好,消费者要充分运用这一条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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