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与友人在广州白云区逛街的姚小姐进了一家华为手机店,经销售员介绍后姚小姐决定购买一台售价为1499元、64G的华为手机。这本是一次非常普通的消费经历。
但是!
销售员事先没有说明该款手机是4G定制版,也只字不提后续赠送的4G福利套餐和需预存1000元话费,而是在姚小姐与该店签完三包合同后才告知。气愤的姚小姐当场就要求退款退货,但最后却被店家以“强买强卖”的形式花费2299元购买了一台杂牌机inni。
(图片有投诉人姚小姐提供)
24日,姚小姐投诉称:“当时销售员给我介绍了两款华为手机,我在购机时只和对方确认了是不是64G的。我觉得两款手机在外观、价格方面都蛮适合的,便选择了其中一台1499元的。然而在我签完三包合同后销售员又拿了一份手机赠送话费和一份4G福利套餐的单据让我签,我签完才发觉事情不对劲。因当时手机还没有拿到,我便要求退款。我根本不知道4G定制版是什么意思,对方解释说4G定制版只能在4G网络下使用,而且机卡不能分离,不然会被锁卡。因我居住的地方根本达不到这个要求,所以我决定不要,但对方却以1000元话费已经充值成功为由拒绝退款。协商无果后,我提出购买公开版的VIVO、OPPO或者华为的手机,对方却称店里不卖这些公开版手机。最后,我不得已选择购买了该店的一台价格2299元的杂牌机。”
消费保在接到姚小姐的投诉后立即联系了纠纷双方了解情况,但截止本文发稿,尚未收到华为手机店方面的回复,事情的进展小编将继续跟进。
【消费保温馨提醒】
在此,消费保想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购买电子类产品的时候要注意:
1、购买电子类产品一定要到正规的大商店去购买,购买时索要发票,要求商家认真填写三包凭证。
2、购买时要注意生产厂家的宣传海报,注意厂家为推销商品所做的承诺,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核对所购商品是否与商家宣传和说明书所介绍的功能、性能、寿命等指标相一致,若不一致可向工商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据消法39条要求赔偿。
3、购买电子商品后一定要核对产品的真伪,如果买到假货、走私货、使用过的产品,要保留证据,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要求经销商双倍赔偿。
4、购买电子商品时要求销售者一定要说明售后服务的解决方案和维修地址、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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