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集团房屋购买合同及退款纠纷
5月4日晚,通过广州越秀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中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天悦云湖一套84方一手房,房号为c7栋2704,报价2827261元,对方要求先付2万元作为诚意金。由于首付15%暂时无法按时在7天内缴纳,对方推荐c1栋2902,报价为286万多,宣称可以延迟至9月付清,并称五一期间购买可以享受折扣优惠,于是当场缴交2万元,并要求5号内要再缴纳3万元,合计五万元。并签订纸质合同订购书。但当晚发现2902单元实际方数为82方,但对方并未告知,于是当晚要求更换回2704单元。5月5日,对方称务必在五一期间更改合同,当晚上门让我签订多份空白合同,告知填空处其回去再填写。5日询问对方是否可以退款,被告知2万元已成定金,无法退款,于是再次缴纳3万元。对方口头告知可以延期到5月30号网签时缴清剩下首付款377261元,但电子协议却为5月20号前缴清。期间我主动询问对方贷款需要条件,对方林建武告知需要开到月均收入为28000的证明才能办理240万的贷款,实际客户月收入证明金额未能满足该条件,其让我出示假证明,我拒绝,并继续询问是否能全额退款,对方告知没有退款案例,拒绝退款。我签订的订购书电子协议的种种条款,包括违约责任等情况均只保护甲方,未完成交易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我承担。抛开合同条例,该一手房为期房,承诺交楼时间是26年12月,乙方交五万元最多也只是诚意金,只表明有意向购买,未进行交房和网签等手续,甲方无权以其制定的霸王合同剥夺乙方缴纳的款项,实际只有乙方损失,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协助处理,讨回五万元,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退款纠纷、合同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
越秀地产虚假宣传番禺中学诱导购房
我是2024年7月28日在越秀集团下的越秀地产购买了广州番禺区星汇锦城一期1栋2802房,地产销售主要是打着番禺中学来做卖点,大势宣传,本人也是因为这个点才购买了此处的房子,这个房子周边没有地铁,没有商业,只有一个学校做为最大的卖点,现在地产于2025年4月30日连夜把番禺中学的招牌拆除,然后发文公告说是番禺中学集团办学,现在我想投诉的是越秀集团越秀地产番禺星汇锦城这个开发商,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这存在诈*行为,买房的时候是越秀承诺了广东番禺中学办学,不是广东番禺中学教育集团,改名为兴南中学(证据详见:宣传册地产的外立面广告全都有打出番禺中学的宣传),因为番禺中学直属和集团办学是不一样的,直属校:属于番禺中学教育集团的一部分,虽然与本部有合作关系,但并不直接隶属于本部,而是作为集团内的成员学校 ,集团办学也就是成员校:虽然与本部有合作关系,但师资力量相对较弱,教学水平可能不如直属校。成员校的中考平均分普遍低于直属校,示范性高中录取率也较低,这明显是开发商和人民群众在玩文字游戏,据了解,整个番禺区越秀用同样的销售手段来销售房产,已经使很多人民群众上当受*,开发商的这个做法已经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这两部法律在虚假宣传的情况下,消费者的知情权肯定被侵犯了,因为开发商没有提供真实信息。还有选择权,因为消费者被误导了,无法做出正确判断。
现在我的诉求是,1.对越秀地产越秀星汇锦城的此销售手段进行严厉打击,保护消费者权益。2.要求越秀星汇锦城的学校改回番禺中学,按照一开始宣传的承诺。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合同纠纷、信息泄露
已完结
越秀大学城和樾府6栋房屋质量问题严重且投诉无门
开发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暨南大学东侧(越秀大学城和樾府)6栋
具体房屋质量问题:1,自11月13号开放日,房屋验房师验收超130+房屋质量问题
2,整改接近4个月都未认真对待,随意修复,压根达不到交付质量,投诉多次尚未认真修复房屋问题
3,严重影响业主收楼,维修的的工人都是社会上随意聘请的,不重视业主反馈
4,投诉12345与开发商狼狈为奸,不跟进,不主动给业主打电话,不按照业主要求退房
5,开发商在狗比住建包庇下不与业主沟通,房屋质量从130+到现在延伸到200+质量问题,从未跟业主聊过延期修复与赔偿,并且与住建勾结打压百姓!!!!
房屋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越秀大学城和樾府6-202
希望相关部门如何处理:赔偿!!!!!!!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住房质量问题
已完结
越秀地产虚假宣传及返佣承诺未兑现投诉
越秀地产承诺成交后返佣金1w,当时本来说抵扣房款,后来说只能当作佣金减少房款,说是成交后1个月返还,现在以系统判客自访客拒绝返佣,现在拒绝返佣,多次协商无果,决定起诉,越秀地产涉及诱*消费者消费,构成了欺*,欺*我们买房,目前购房前未说清楚*站存放地方,就摆在楼下,气味无法忍受,越秀物业也存在踢皮球现象,最气愤的是以返佣作为减少房款优惠的营销手段,有微信聊天以及录音,也有录音,可以对质,如越秀地产未给出满意的答复,将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进行维权,消费者并不会无故维权,涉及欺*消费者且态度恶劣,相互踢皮球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态度差、合同纠纷
已完结
越秀嘉悦云上小区地下车位未预留充电设施,违反上海市技术标准
信访件标题:越秀嘉悦云上小区地下车位未预留充电设施,违反上海市技术标准
来信日期:2025-03-13
来信内容:
本人系嘉悦云上小区业主,现就本小区地下车库充电设施建设未落实上海市相关技术标准问题正式提出投诉。经核查,该项目存在以下严重违规事实:1、违反《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强制性要求,未实现地下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2、不符合《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标准》(DG/TJ08-2093-2019)第6节规定:未按6.2.3条款设置专用供电回路、未按6.3.1条款预埋电缆桥架、未按6.4.4条款预留管线通道。上述违规行为直接导致业主需自费进行电缆二次铺设(预估成本8000-15000元/车位),且存在重大电气安全隐患。恳请贵委:1.责令开发商限期整改,按规范补建基础设施2.对设计、施工及验收单位在审查环节的失职行为展开调查,并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追究责任。
投诉问题
住房质量问题
已完结
越秀保利嘉悦云上违规变更报规图,存在安全隐患
本人系嘉悦云上业主,投诉越秀保利嘉悦云上(嘉定区康丰路 188 弄与 266 弄)的销售主体上海燊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该房屋建造进程中,违规变更报规图,违反消防强条,暴露出如下安全及质量问题:
1. 未按报规图施工,图纸为平开窗,现场却是上悬外开窗,且开启角度未达70度。
2. 排烟面积不足,图纸排烟面积为2.08㎡刚好满足2㎡要求,而现场上悬窗窗扇面积均不足2㎡。
3.拆除限位器的解决方案加大了高层楼房坠落的安全隐患,下悬窗无法被清晰识别是否关闭,靠近易坠落!
另附上越秀内部项目资料证据,请领导严查!
投诉问题
住房质量问题
已完结
越秀集团嘉悦云上项目房屋质量问题及虚假宣传
我于2023年9月买了嘉悦云上期房,遇到如下问题:1.楼电梯前室外窗防烟玻璃开启面积不满足消防规范。2.室内地暖保温和屋顶保温使用劣质的可燃xps挤塑聚苯板,经业主就地取材做燃烧试验,不符合消防法规。3.建筑外窗使用劣质玻璃,造成不定期自爆(单贝碧嘉台风就自爆十几块)4.建筑阳台漏水,下雨天墙壁全部渗水。5.小区和卖房宣传的完全不一样,全部使用最劣质的材料并且简化设计。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住房质量问题
已完结
越秀集团虚假宣传及房屋质量问题投诉
越秀集团虚假宣传及后期房屋质量和价格问题投诉本人在2021年12月28日在置业顾问的夸大虚假宣传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直至2024年7月1日接房(质量问题延期,原定接房日3月9),接房后入住发现房屋存在重大设计弊端,导致其中一间卧室在两台空调外机直吹下严重影响居住。且后期在与其他业主交流下,发现购买房价与同批次购买者虚高7-8万的差价,与其他批次购买者差价30-40w左右(存在一定的政策因素)。后期了解到越秀有向同小区业主大量提供车位,家具,家电,物业费等行为,作为前期业主,总价相对高却受到不公平待遇。其后在售楼部进行维权,遭到越秀集团员工驱逐和报警威胁。现在我要求一个合理满意的解决方案。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住房质量问题
已完结
越秀天悦江湾房票纠纷及订金不退问题
我于11月在郑州越秀天悦江湾订房一套,因为是房票客户,销售顾问明确表明只卖20套,并且房票需要在12月31日前使用,在诱导的情侣下交了订金,目前房票使用期限延长半年,与销售顾问协商,明确告知不退还订金。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已完结
越秀集团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导致购房纠纷
投诉人于2024年11月28日在广州越秀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营销部(公司营业执照名称为:广州越秀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购了一套普通住宅,支付金额为50000元。2024年11月30日,通过和家人商议和楼盘销售反复确认后发现,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与样板房和宣传单广告单存在差异。(宣传单宣传三房两厅两卫,但实际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源信息显示是2房2厅)经过仔细核对,确定所购买的产品存在虚假宣传,使消费者未能辨明广告与实际差别。此事有宣传单和聊天记录证据可以证实,之后便联系开发商反映情况,然而开发商却未予理会。并且开发商样板房未设置在销售小区内,所有不利因素模糊不清!给消费者造成巨大误导!购房合同存在太多霸王条款不愿协商。特此投诉,期望相关部门能够追究商家责任,并在3天内给予退赔费用的处理。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合同纠纷、霸王条款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