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号在携程平台上订了徐州硕志宾馆这家酒店,当时用的信息是秦浩,132****4851,然后25号因为奶奶得了肿瘤已经瘦到70多斤的原因要回家探望奶奶去不了,所以想把宾馆给取消,可打电话给携程客服,客服说这是平台规定,是没办法取消的,后来沟通多次也只是把后两天的钱给退了,第一天的钱死活不肯退,然后我们跟酒店联系,酒店说是可以退的,只要让平台给酒店发个申请就可以退款了,于是我们又跟平台客服联系,客服却说打电话给酒店酒店说不肯退,说平台的规定就是这样的,真的不知道到底是谁的问题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
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订平台还是酒店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
单方面制定并推行在线订房”不得取消“规则,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所以我认为这钱无论如何是可以退的,而且在入住5天前退款并不影响酒店的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