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求和快递单号为LP************59的投诉合并处理。
目前情况是我的海外集运货物中有两件货物未有物流记录,其余货物均到目的港。在向菜鸟官方联系后未有人处理。在我上次投诉后菜鸟答应上次投诉工单在我货物运达前不允许结束,且会有专员跟进我的物流后,依然存在联系不上菜鸟官方,无人处理投诉服务的情况。我的诉求如下:
1. 按照《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未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绝不和解,要求三方会谈,要求邮管局处于罚款。
2. 在收取我的集运费用后,LP************40和LP************54包裹无跟踪查询记录,无出库记录,怀疑在仓库内丢件,要求赔偿货物价值和集运运费,同时赔偿耽误的费用和精神损失费。联系我电话185****6211,3个工作日内赔付。
3. 我保留民事诉讼的权利。
4. 提供无需转接可以直接联系上的专员电话,不接受菜鸟官方95****66/400 903 0878等电话(联系不上,接线员只会反馈不归他们管,且无法转接给负责人)全程负责直到我的所有货物寄到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