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豪爵铃木公司对gs****50不合理降价行为侵害了我的消费者权益,我要求实施赔偿5000元差价。
我方受害者8.31号提车铃木豪爵gs****50。豪爵铃木本来就对本型号车实施26800元减免2000购置税的活动,活动时间为8.1到10.15号。但该品牌公司在9.1号在原本有活动且没到期的情况下又一次实施降价5000元,让在8.1-8.31号买车期间的顾客受到严重消费侵害,我认为侵犯了我的消费者权益。尤其于8月底买车提车的消费者伤害最为严重,故发起投诉,该行为于经商道德上有失公允,是为不合理行为决定,于法律上该行为不合规定。针对豪爵铃木公司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我有权讨要应有的补偿,补差价或者我有权在7日内实施退货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