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2月2日向陆振平缴纳3000元全包学车费用,后陈振平从驾校(玉林市玉福驾校,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玉林玉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法人:张艳,联系方式:181****2700)离职,让跟随黄圣深学车,陆振平离职时间不详,并未做明确的学员交接,黄圣深并未履行带教义务,大部分时间让独自练习。2023年11月3日科目一考试通过,2024年1月15日考科目二挂科,2024年4月中旬向黄圣深预约练车,黄圣深表示要另外收取100元油费(本人缴纳全包费用,该收费不合理),否则就找陆振平练车,并表示保险期过期,但陆振平明确表示保险期以考科目一为保险期开始时间,与黄圣深沟通无果。
考虑到本人的自身安全和避免面临教练因本次投诉,心生恶意而言语攻击、消极上课、不安排练车时间、拖延考试时间导致超出保险期等情况,申请退还1500元学费(手动挡驾照总共4个科目,目前已学习科目二但未通过,故申请一半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