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买房,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391弄9号504室,上家户主没有交接东方有线电视,一直不知情,房子一天没住,电视也没看过,如今通过中介告知上家开通过电视服务,后续致电东方有线要求退费退订,回复结果为必须去营业厅办理费用结清,归还设备才能办停,设备就要陪几百再加上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当时办理开通的人不是我,为何要我去承担此费用,投诉12315说不处理,投诉通信管理局说他们只管移动联通电信,投诉12345说只能转单给东方有线,由东方有线自己处理回复,针对东方有线的霸王条款,难道就没有一个监管机构可以处理?虽然费用不多,但是网上已有无数的受害者被东方有线的霸王条款所欺*,请监管部门重视,如无法解决,我还是会继续层层向上级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