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三万多的课程,几乎没上,企业以合同到期为由拒不提供课程服务也不退款,涉嫌霸王条款。
三万多的课程,几乎没上,企业以合同到期为由拒不提供课程服务也不退款,涉嫌霸王条款。合同到期是事实,但是三万多的课程几乎没上,在有效期内数次和公司沟通,起初由于健康原因无法上课,申请退款,未果。后因工作原因无法保证学习,再次沟通,顾问给出免费延期两个月的解决方案。可事实上钱是真金白银交到机构的,既不退费也不提供服务,就是一句合同到期,我认为本身就有违公平,实际我支付的钱购买的服务,也并不涉及影响产品销售过期问题,就是购买服务,还要过期?!这种条款和抢钱有何差别?!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帮助,督促企业给此事一个合理解决方案,而不是一句合同到期,三万多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