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到这家理发店理发时被安排了一位戴姓理发师,理发的效果比较满意感觉理发师也很实在,结算时理发师希望可以储值,因为知道理发师会比较频繁调动所以明确表示拒绝,但是这位理发师承诺在这公司已经有很多年了,不会轻易调动即便调动也会两店穿插回来继续服务,并举出这种穿插的实行的例子,因为确实从态度和技术上都是认可的所以当时办了储值就是为了理发方便,也为了理发师说的所谓的他们“冲业绩”,一直也比较满意,直至24年春节后那位理发师明确表示调店并且不能继续提供剪发服务。所以找到该理发店负责人沟通退费问题,现卡上余额1431,店面负责人表示以所谓“158原价”倒扣余额,并且拒绝以实际余额退还。
目前的问题:
1.理发店人员调动,不能继续提供相应人员剪发服务,所产生退费问题是由理发店产生
2.所谓“158原价”并未有人事先通知,消费者享有知情权
3.理发店存在虚假报价欺诈行为,消费记录显示八折后80元即为原价100,现又说按“158原价”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