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远元不开发票 不明药物高价收费虚假报价 空口承诺
在2024年4月20日下午,我到了那个店郑远元(深圳上沙店)洗脚修脚,师傅看了看我的脚说我有5个灰指甲,师傅和店长说治疗包好5个灰甲共要1500元
但师傅只是抹了一下药水,敷了15分钟就算完事了。他们只用肉眼就判断,并没有持有行医资格证。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非法行医,最高罚款10万元
自始至终我也没有见到他们处理灰甲的价目表,并且在付完钱后也没有给我发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法,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发票,未提供发票,最高处1万块钱罚款
同时他所承诺的各个门店都能涂药,也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或证明,也没有合同,只是口头承诺,他只是对我个人承诺,没有办法涉及到全国门店
我的诉求是要求合理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