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4.20日在洛阳奥体中心于场外租借了一个充电宝,是下午六点多借的 ,因为场外有人说进场馆里租借扫码没网络 。后来用了两个小时充电宝没电了 ,然后就想归还 ,但是我出去找不到任何可以归还的地方 ,因为洛阳奥体本身很偏 ,后来我想办法归还了 ,但我认为它本身超过一小时八元 ,我用了两个小时收16元就可以了哪怕收我40元。我不认为归还不了无处归还及归还后网络不好导致持续扣费是消费者的问题 ,我申请退款35元,但怪兽充电的客服也不转接人工客服,敷衍消费者遇到的问题,甚至后来愈发不回复,只说处理完成,但是结果是既没有回复也没有退款成功。我想我作为消费者已经给了足够的支持和尊重,我愿意付我使用的钱,但我不愿意多付是有问题的吗?我希望你们平台可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不要寒了消费者的心。我仅仅是需要退部分费用。我没享受到的权益也不愿意为此买单。并且, 我已经付过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