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虚假宣传免费VIP办理和使用,诱导性消费,欺骗性消费,机场工作人员套路旅客办会员,机场监管不力
2023年07月01日,我带着老婆和两个小孩(一个4岁,一个8个月)还有一位老人,到桂林两江机场乘坐飞机。本人第一次乘坐飞机,不了解登机流程。在自动值机柜台前,看到一位身穿机场工作人员制服、戴着工作牌的工作人员(名叫刘艳娟)。我上前咨询如何办理值机及是否需要行李托运。刘艳娟很热情的问我几个人乘坐飞机,并向我推销尊享V服务这个产品。她说成为VIP会员,可以到机场贵宾厅里免费休息,里面的小吃和饮料都是免费的;成为VIP会员后过安检可免排队。刘艳娟还说这个VIP会员是免费办理的。当时是上午10:30左右,我们的飞机是14:05。时间尚早,我们也想有个地方休息,于是同意用我的手机号码办理VIP会员。办理过程中,刘艳娟避重就轻的讲VIP会员在其他城市机场、高铁站贵宾厅也可以使用,购买机票、高铁票也有优惠,但未讲如何退会员及退会员有什么要求。刘艳娟向我介绍产品的过程中语速非常快,我都不理解产品具体内容。讲完叫我扫码支付1998元,这时我不乐意了,我说不是说免费办理VIP会员的吗?刘艳娟说先充值1998元到VIP卡里,钱在里面还是你的,并且立即赠送1000元电子金,共得3000元电子金,电子金可以用于购买机票、火车票,还可以抵扣机建费。我说我要用钱的时候,能不能全额拿回本金。刘艳娟说可以全额拿回本金。我反复确认的问她三次能不能全额拿回本金,刘艳娟都说可以,还说你已经问了三遍了。我扫码付了1998元后,她叫我在手机签名。过后我发现我签名的电子协议上,刘艳娟只是避重就轻讲了前面部分,后面部分完全不讲。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可申请撤销该协议。一个星期后,我发信息给刘艳娟,说我要退会员拿回本金,她说要过3个月后才给退会员。10月14日,我再次发信息给刘艳娟,说我要退会员拿回本金,她说已经帮我提交申请了,15个工作日退款到账。11月7日,我再次问刘艳娟,说我没有收到退款,也没有人联系我。刘艳娟给了一个电话号码(02********88)叫我打电话问。之后一个星期里,我主动打电话问天津那边,天津的工作人员打了三次电话给我,都是说不可能给我全额退款。11月13日,我再次联系两江机场的刘艳娟,她微信电话不接,信息也不回,最后把我微信拉黑。11月14日,我主动联系天津那边,再次强调我要全额拿回本金,对方一直不给全额退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我有权要求对方全额退回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