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结
因开发商销售人员误导、诱骗销售,导致我方签署认购协议,现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对方解除认购协议,并退定金
我方在保利天珺项目宣传过程中,与开发商石家庄保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孙某建立联系,向其了解1号地4号楼信息,我方为防噪音,尤其重视该楼与和平路的距离,孙某口头答复100多米(实际距离要远远小于100米),微信询问孙某索要显示距离的规划图,对方未予回复。在1号地4号楼开盘当天,认购人配偶到售楼处了解情况时,再次与孙某确认4号楼距离及位置,孙某向认购人配偶指认一台塔吊位置即4号楼位置(真实情况该塔吊位于4号楼更北几十米,6号楼和7号楼之间),孙某虚假夸大4号楼与和平路的距离,导致认购人配偶签署了认购协议书(该认购协议书非认购人本人签字且无书面授权)。到第二日(9月3日)认购人配偶再次到售楼处,得知塔吊位置并非4号楼位置,且对方无法提供4号楼与和平路距离100多米的证明。以上有录音为证。我方要求解除认购协议,对方拒不解决,一再催促要求我方照旧支付房款。综上,我方要求解除认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