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4年6月27日12:11分在四川大学江安校区下单了顺丰寄行李快递的服务,后面发现实际收费比应有收费多收了近三百元,在与本校区顺丰快递负责人多次交涉后,对方仍一直拖延解决问题,我认为这件事情中顺丰快递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并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
具体事件过程如下:在2024年6月27日中午我在顺丰校园寄快递活动群联系了相关负责人到宿舍楼底取快递,在下订单的过程中询问取快递的人关于下单程序,于是接收快递的人在我面前用我的手机操作,退出我原本的选择界面转到另一个界面下单了取件订单,并说明两个界面下单实际收费无区别,后续顺丰会根据我的具体重量进行改价。后续在称重时我再次到达顺丰寄快递网点,询问改价负责人具体价格和是否按照顺丰要求下订单,正确使用了学生优惠,对方给予肯定回答。但是在后续补款后我查看了顺丰订单具体规格,并根据宣传金额核对付款金额,发现付款金额比宣传金额多了大概300元。在发现金额不对的时候我询问了本校区顺丰快递负责人,并得到是取快递的人下错订单导致多收的结果,并许诺相应多收的快递费用会进行退回。在随后的一个月里,我进行过多次主动交流,顺丰快递负责人却一直拖延问题解决,并在自己约定的解决日期前一直不回复,不解决。到今天为止整整过去了一个月,但是还在拖延。
我的诉求是要求顺丰快递不要再拖延冷处理,在近期尽快将实际多收的金额按照他们的承诺予以退回。
非常感谢您们对这件事的帮助,希望能帮助普通消费者维护好自身的应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