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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投诉湖南潭州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超过合同期为由拒绝退款
本人投诉湖南潭州教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故拖延办理退款,本人2021年7月20日在潭州教育报名课程并支付本金200元和培训费用7160元共计7360元,因没有时间学习与班主任商量暂停休学。后因机构风评太差,对于机构后续的教学没有信心,寻找班主任企业微信显示已离职,本人于2023年5月10日下午跟机构提出退款,合同也并未进行补款确认。5月12日该机构打来电话说会有售后老师与本人电话或微信联系,至今也无下文。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台湖南0731-12315的帮助,该平台工作人员敦促后,于今日5月16日上午该机构售后老师与我取得联系,说合同已过学习周期,但合同上并未写明,且我也没有上完该课程,该机构只顾自说自话,霸王条例就说不能退款。无奈只能寻求司法通道,望尽快审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