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JS舞蹈虚假宣传”相关投诉
已完结
投诉南宁安淇思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售后服务欠缺
事情本人 2023年4月1日在南宁市安淇思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 舞蹈兴趣入门班 学费 4280元分期付款已还完 , 该机构虚假宣传 机构违规经营,不具有授课资质,超范围经营, 本人没有接受任何课程,机构承诺可以去南宁任何一家分店上课,时间是按第一节课算起,随时都可以去没有时间限制的,但因为商家没有交完加盟费的费用导致我们不能去别的分店上课,签合同的当时他没有明确的跟我们说过,那个退款的那个项目是有时限期的,他没有跟我们说过我还是昨天才知道的,现在这个店因为没有交完那个加盟费的费用,他已经不属于专JS店的分店, 请求有关部门帮本人协商联系机构退款不予处理。因此提岀退费。
已完结
舞蹈班服务合同,退学退费纠纷
珠海金湾极塑舞蹈艺术中心,开业营销,限时活动,名额有限,诱导营销,办年卡消费,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说是品牌连锁经营,调查发现是个体工商户。 学费收款后也没有提供发票,偷税漏税。交费后,提供格式协议签署,却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消费者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免除了舞蹈店的责任。 消费体验后,发现培训内容不适合,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因还在试业优惠期内,一节正式课程都没上过。当即申请退费退学,在微信上向消费都发出无限期停课通知,却不谈退费问题。 商家诱导,霸王、欺骗,无视的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已完结
投诉js舞蹈商家不顾办卡前承诺,找期协商拒不尊重客观事实,私自提前结束约定服务时间,欺骗消费者。
本人6.9日在js舞蹈培训大丰校区,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大天路489号福地广场家乐福3楼。以2100元加美团团购99抵300的券,报了3个月的舞蹈培训通卡。办卡时商家承诺通卡通跳,一天至少保证2节课以上课程,且舞蹈室跳舞小班制,一般就3.4个人。然而办卡后一周有3天没开课,本人主动找商家沟通并表达按着课表上课的诉求后,商家狡辩到我们每天都有开课,不尊重客观事实,本人出示证据说为啥不开课,商家继续狡辩到我们规定是3人以上约课才开课。这个办卡的时候不提前告知,本人反问商家一天一节课都保证不了,通卡的意义在哪里。商家无论舞蹈室什么原因不开课,或者办卡人约不到课都是办卡会员应该承担的,为办开卡的时候不事先告知,,本人找商家反映商家态度傲慢,反正我们就是这样的,能不能接受都没办法。办卡前后2个态度。本人也比较怕麻烦加上平时工作忙没有过多的时间去扯退款的事情,想着跳完不报这家就行,就主动找商家是否有他方式能否减少损失,商家告知次卡上课,但并没有告知我次卡收费标准,也没有和我确认具体次卡次数和所谓的转卡手续费,更没有和我确认转卡的具体情况。7.11到舞蹈室商家嘲笑的告知会员卡马上到期了,本人一脸茫然,询问什么情况,季卡一个月就到期了,商家才表述已经给我转次卡了,次卡就是马上到期了。当时我很疑惑的询问才告知我次卡的收费标准和他们所谓的转卡手续费。本人当场表示不同意商家在我不知道收费标准和转卡手续费的情况下转卡,且不同意不和我确认就私自结束我季卡到期时间的行为。我找商家协商,商家态度傲慢。后人证据物证面前商家不得不承认没提前告知具体转卡事宜,商家表示没提前告知,那现在告知也可以呀,不管你同意不同意,这就是他们的规定。现在卡已经转你的卡就是提前到期了。你同不同意都没法办。不告知消费者提前结束服务时间,6月9日季卡,7月11日告知到期了。真的太气了,办卡后啥都是商家的规定,那你的规定是要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吧,态度嚣张,不尊重消费者,不尊重市场公平交易原则,现要求商家退款,商家拒不退款,态度极其恶劣,
已完结
商家不按开卡约定前的约定开课,提前结束会员卡时间去,态度傲慢不愿意退货
本人于2023年6月9日,在Js舞蹈培训大丰店,具体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大天路439号福地广场家乐福3楼23号,办了季卡,成人舞蹈培训通卡,承诺小班2-3人,且发了课表给我,报名后完全不按课表上课,甚至1天一节课都没,开课自己约至少还要3人才开,根本没得小班制一说,都是大课,教学质量差,严重违背承诺,找商家反馈沟通无果,想到别的途径减少个人损失,询问是否次卡,商家转次卡不告知具体价格和转卡手续费,季卡1个月通知到期,问商家拒不告知收费标准,办卡前办卡后2个态度,完全不按办卡约定的提供服务,甚至随意结束办卡时间,欺诈办卡,剥夺消费者公平交易,和实际知情权,且拒不退款。
已完结
投诉深圳市爱尚极速舞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兴趣班服务质量问题,要求退款赔偿
本人陆丹红于2021年3月24日在深圳市爱尚极速舞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宣传诱导下签订了舞蹈班训练课程,共计缴费5200元。本人想着通过健身提升自己的身体素质,于是向机构咨询了相关课程。进行试课后店长向本人介绍了兴趣班、教练班和店长班等课程。本人本想只报基础的兴趣班即可,但店长却说兴趣班只能办年卡。本人再三强调不会长时间待在本地办年卡不方便,且本人经济条件不足以办理年卡。但店长却跟本人承诺本人不在本地后可以办理转卡,且诱导本人办理贷款分期报名课程,本人提供的银行卡不符合贷款条件还继续诱导本人回家更换银行卡继续办理。本人来回奔波疲于招架,于是在诱导下签订了贷款合同,店长还诱导本人和贷款公司说“本人不是学生”等谎言。在签合同时机构也未明确告之本人相关条款。在学习一个月课程后,本人因疫情原因一直被封在校,没法继续课程于是向机构店长提出转卡要求,该机构店长听此要求后态度凶悍本人于是本人放弃转卡了。但由于该机构承诺过停止学习后可以进行转卡,于是本人于2023年3月2日再次像该机构提出转卡请求,对方却突然告知要本人转卡交手续费,在此之前机构从未告知本人此项要求。针对机构前后言行不一的行为,本人觉得很不满。本人只上了一个月的课程,剩余的课程本人并未学习。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已完结
投诉要求该JS舞蹈机构退回舞蹈费用16000
2021年6.28日,未满18岁的我在心智 不成熟的状态下,被门店负责人忽悠交款1.6万元。(7800元扫门店二维码付款、3200元支付宝扫码付款。剩余5000元被店长忽悠办理的什么贷款,分期三个月,每月偿还1666元,因为那时候还没有成年,走不了贷款,走的是该门店的分期,在21年813日已还清全部分期)因个人原因要回老家,所以在该门店上了总共30节课左右,就没有再去过这个舞蹈室了。21年10月份左右跟店长讲要先停课一段时间。至今一直是停课的状态。当时签合同时我没有仔细看清楚,就被她们忽悠着签字并交费了,合同上有明显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对我有很多不公平不合理的消费。我在舞蹈合同中付的是舞蹈课预付款,所以我应该有自主选择消费或者不消费,所以我有权对我没有学过的课程要求她退费。我与店长协商让她部分退款,但是她说不可能退款的,合同上写的很明白。希望这个平台能帮我要回费用!退回至少一半!
已完结
(js舞蹈)投诉飞舞文化活动策划工作室——品牌js舞蹈,不具备培训资格,要求退还学费
2019年12月20日在广东省东莞市虎门南栅文明路八巷1号203室。在js舞蹈室店长的虚假宣传虚假承诺下被诱导贷款消费,js舞蹈店长跟我说报名至尊VIP教练班可以一对一培训学习,说是私教。学完六个月考核成功可以当老师,工资月入一万,最低也有五六千,每天只需要在教室吹吹空调上课就好。后面去上课了根本不是这样,都是一大堆人一起上课,教学质量极差,而且私教老师有时候还要外出学习,然后别的校区老师过来教学,这样已经违背当初报名所说的私教了,已经侵害我的合法权益。本来当初报名的时候我就不太愿意,因为当时刚工作没多久,身上也没什么钱,加上时间也冲突,这个问题我也跟舞蹈店长说了,结果她说没事,有时间过来就行,什么时候有空什么过来,可以一直教到我会。因为我零基础,她们老师根本不会教,而且她们经营范围不具备培训资格,加上老师我不知道是不是也不具备培训资格。然后当初贷款消费我本来是不愿意,因为身上没有钱,而且已经超出消费能力,本来刚毕业没多久,后面不知道怎么的就直接贷款了。之前在那边大概上了6-7节课,觉得课程体验感太差了,后面就一直闭卡冻结课程,没有再去消费过。现在因为我要退卡的原因就一直不承认有收到舞蹈贷款费用。当初报名的时候还是舞蹈室店长打电话给捷信公司人员叫人过来让我办理贷款,本着不愿意的,结果她一个劲的跟我说一个月工资就还清的事。现在就各种不承认有收到这笔费用,还让我补交学费,想要欺诈我。加上当初签合同的时候跟我说合同里面都是写着校规,签名了让我们尊重学校的规章制度,说的跟学校一样,我信以为真就签了,然后合同上写着“不退款”的霸王条款。加上她们经营范围不具备培训资格,还收了我的培训费用。现要求舞蹈室退还我学费。重点是该舞蹈室不具备培训资格还诱导我贷款消费,欺诈我,交了15400元用于培训费用,结果在我没有消费期间说我已经消费完。
已解除合约
(JS舞蹈)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
2022 年 10 月 22 日报名了 js 舞蹈店长教练班,在明知道我经济条件不佳的情况下诱导我用生活费交了一千块钱定金。且让我办理分期付款并未告知是贷款,还骗我说是学校总部打电话过来确认的。而且对方未开发票,有偷税漏税的行为。于 2023 年 1 月 2 号向机构提出退款,机构以开课为由,遭到拒绝。后于 2023 年 3 月 25 号再次向机构提出退款,以签了合同概不退款为由再次遭到拒绝。我现在都没有去上课了理应扣除上课费把剩余的钱会我并取消分期付款。国家规定机构不能拒绝退款。培训合同在定性上类似委托合同,合同各方都应有解除的权利,因此合同中一经缴费概不退款的条款相当于排除了消费者的任意接触权属于无效条款。现提出退费 4000 并取消分期付款!
已完结
投诉JS舞蹈塘坑校区虚假宣传,退款赔偿
虚假宣传 诱导贷款消费,机构体制机制不完善,协商转班却不退多余的钱,解除合同不退款
已完结
投诉JS舞蹈横沥校区诱导消费数万元,请退还消费者的血汗钱
2018年12月7日js舞蹈横沥校区,在明知道本人经济状况不佳的情况下,诱导我用分期贷款以及向js舞蹈横沥校区负责人小艳私人账号转账共计16800元,学费原本是18,800,报名赠送一台电脑,我没有要那台电脑抵扣了2000。对方未给我开具发票,有偷税漏税之嫌!她们的经营模式是只要进入那间舞蹈办公室,一定要把人说服到报名为止,但凡有一丝犹豫,都不可能让人离开。换个人变着法的忽悠洗脑,直到消费者同意报名为止。后期应要偿还贷款,压力巨大,并没有太多时间去上课,且此舞蹈室的舞蹈老师并非专业老师,仅仅只学习了三五个月便出来授课。2019年又在她们的连番洗脑怂恿下,让我升级到店长班,又分期贷款了1万多交费,共计29800。后续因为还不上每个月的分期贷款,便向负责人提出退费或转让名额,均遭到拒绝。培训合同在定性上类似委托合同,合同各方都有任意解除的权利,因此合同中的不可退还学费条款相当于排除了消费者的任意接触权属于无效条款。国家规定机构不能拒绝退款,不退费本身就是霸王条款,不受法律保护。不退费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属于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选择是双向的,不能因为选择了你们机构后就变成了霸王条款。现向js舞蹈横沥校区提出退费29800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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