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春节期间观看电影过程中,多次发现电视强行植入三无产品广告和诱导性消费广告!其时长超过150多秒时间!根据我国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工信部发布公示,《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禁止接入(含链接)各种非法节目源;禁止预置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预置图片、文字、菜单、音视频、应用等);禁止后台应用程序开启窗等信息推送功能。希望贵平台能给予关注和帮助!还消费者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