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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涛码运输有限公司违约退还500元定金
我于2024年4月15日给抚州市涛码运输有限公司的一位包车服务联系人转账500元定金,并约定16日下午6.50在南昌机场接我们,后来经过协商一致改为17日早上八点半出行,但该公司于16日下午6点48分与我沟通表示车辆可能无法按约定时间到达,该公司并未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我方提出终止合作并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虽然前述聊天记录中对方以“押金”为沟通字眼,但我方并未使用对方车辆,且在约定租赁期限生效前就因对方的违约风险提出终止合作,故一般租赁关系中的“押金”并不成立,在实际语境中转账的500元应为定金,按法律规定该公司应全数退还。但此联系人先是三番四次转移话题,再是以不回复的方式拒绝返还定金,因此来消费保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希望能让该公司返还500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