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4年2月经朋友介绍接触了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后该公司工作人员穷追不舍,对我进行虚假宣传,以该公司升学通过率高达百分之96为由诱导我报名。我在报名并交完钱的第二天觉得自己没这毅力去读书要求退款,该公司工作人员不但没有将退款要告知我,又再一次以虚假宣传诱导我,再一次说考试很简单,平时只需要花一点时间去读就能通过。我在4.13考完试发现并不是这样。就要求工作人员退款,工作人员说试卷是教育院出的,他们也不清楚,然后他们以协议约定已超过退款时效为由拒绝退款,但协议上的甲方跟尾部盖章的公司完全不一致,说明该合同无效,况且我觉得这是霸王条款。该公司纯属虚假宣传。我的诉求是要求该公司退我未学习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