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浦发银行信用卡“利息”收取不合理不透明不告知,利用信息差以高额利率盘剥客户1936.15元。
本人持有浦发信用卡,6259 5888 1100 8662预留手机号均为132****0218。
本人是浦发银行客户,一直出于对贵司的信任和支持,用卡以来对贵司的出账单没有过任何异议。2023年10月20日发现有一笔不清不楚的利息,联系客服进行协商,在此过程中客服人员百般推诿刁难,始终不解决。故,愤而进行投诉。
1/收取不合理:因特殊情况(国庆繁忙和封闭集训,已向浦发银行说明)而耽误少部分款项没有及时还款到位,就收取连续5-7天收取全部账单的0.05%的利息,其做法堪比高利贷。
2/收取不透明:在所有形式的账单上仅仅显示“利息”二字,不做任何解释和说明,不如账单上分期利息那样标注名明朗,在玩“文字游戏”,严重误导信用卡持有者。严重降低浦发银行的品牌信任度。
3/收取不告知: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的规定,《银行卡规定》第2条第1款规定了发卡行的提示和说明义务,要求发卡行在订立银行卡格式合同时,应当对息费违约金格式条款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如果没有尽到该义务,致使持卡人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应认定持卡人与发卡行未就该条款达成一致意思表示,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虽说本人是自助办理浦发信用卡的,但是在整个过程中并不清楚“利息“是如何产生的这一原因。用卡至今,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一直未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利息”的这一事项,哪怕是2022年6月第一次出现“利息“这种情况。利用信息不对等对客户进行肆意的盘剥收割。典型的“店大欺客”,明目张胆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在,郑重要求浦发银行退还本人信用卡的里“不合理不告知不透明“的1936.15元。同时要求浦发信用卡中心整改其服务流程,尽到公司应有的义务,维护客户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