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在保修期内出故障,但大概率是人为损坏,于是决定把电脑送去检查,网点承诺约一周左右出检查结果和维修方案,本人再根据报价决定是否维修或者另买电脑。此后两周中,每次都是本人主动联系,但都没有得到检查结果或进度。直到第18天被告知,电脑已经修好,因为是人为损坏,需支付50元检查费用 680元维修费用,否则将把电脑还原成未维修之前的状态(显然不可能完全还原),等待本人自取,当然50元检查费用仍需支付。
诉求:五一节前收到维修好的电脑,并且检查费用免去(检查时间严重超出预期)、维修用免去(擅自维修电脑并绑架消费,还用还原电脑作为威胁,电脑在更换新旧零件中受到的损害需要赔偿,本人从清明到五一没有电脑的时间需要赔偿)
注:当时去网点时有开一张订单,旁边用笔书写检查费用50,但是这张订单是维修单,不知道网点什么意思,总之这张单子并没有任何人签字承认。
每一次通话都有录音,维修站声称是沟通以后才修的。但该“沟通”的另一方并不是本人,似乎是指所谓的网点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