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解除合同”相关投诉
处理中
济宁金宇家具城内A家家具商户,欺诈消费者,假冒伪劣,出售三无家具,无合格证和任何品牌标识
3月17日,于济宁市金宇家具城内A家家居(商户名片显示为顾航家居)区域购买实木床家具,交付款项后,商家实际售卖商品与所说不同,送货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且存在拆装损坏痕迹 1.欺诈消费者:以A家家具品牌进行宣传,实际售卖商品为三无厂家生产,产品无任何品牌标识,质量粗劣 2.出售商品以次充好:商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所送商品存在严重明显拆装损坏痕迹,商家以次充好 3.出售三无产品损害人身健康:商品无任何品牌标识,有刺鼻有害油漆气味,长时间接触后引发身体不适 在商家送货时第一时间发现上述问题后,就有关问题与商户尝试协商时,商户不承认问题,狡辩事实,拖延推诿,迟迟不解决问题 诉求:退货退款,退回款项,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条核定商家赔偿责任,严肃处理
处理中
居然之家十里河店监管不力,导致消费者被商家欺骗。
1. 在2023年11月11日,我在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居然之家博世店1-2-021购买了一台博世燃气炉G7****0W 24KW,花费了7000元。 2. 购买过程中,因不知需要签署居然之家合同,1-2-021商户只要求我签署了北京市达通管道技术开发公司的合同。 3. 在2024年3月17日,我通过微信通知李伟彬要求于2024年3月23日送货,李伟彬回复称会联系我。 4. 在2024年3月20日,我询问李伟彬何时送货安装,李伟彬回复称会在2024年3月22日给我回复。 5. 然而,从2024年3月22日开始,李伟彬不回复我的微信消息,电话也无人接听。 6. 最终,于2024年3月24日,我亲自前往十里河居然之家门店,发现该店已经关门。之后,我前往十里河居然之家市场部查询,得知该店已发生多起纠纷,并涉嫌诈骗跑路。现在居然之家称因为不是与居然之家签署的合同不予赔偿。
处理中
全友家居引导消费,拒绝退款解除合同要求
3月23号叫去店里说看下要怎么设计,然后也就稀里糊涂付了尾款,定制的设计还好说,成品都没有喜欢的,然后负责人员就说这个适合这个好非常搭配设计来来去去的帮挑,说这个沙发和定制很搭、这个电视柜也很搭定制的风格、床也是说和设计风格很搭,都不是我想要的,就一直在推销推销,叫我去看的时候也没说当天要结尾款,只说去看看,主要是现在房子都没有,也没量尺寸,定制的尺寸也超了,就让我当天付了全屋定制的款,有点引导消费的倾向,现在是不想要成品了,25号想退也不给退,这房子还不一定能要,现在还没房子啊。
处理中
维权!长沙居然之家朗斯淋浴专卖店跑路,索回6000元货款。
2023年12月19日,本人(史春楠189****8012)在湖南长沙居然之家高桥店的朗斯淋浴专卖店购买了淋浴隔断产品,型号为妙华系列P21,规格为15****mm×22****mm,面积为3.3㎡,颜色为铂银灰,费用为6000元,当天已全额付款,供货时间30天。 2024年1月21日,本人电话联系卖家,对方以电镀厂家生产不过来为由提出延期供货。 2024年2月25日,电话联系卖家,对方回复工厂即将开工,开工后确定供货期间。 2024年3月1日,电话联系卖家,回复3月20日供货。 2024年3月22日-24日,连续3天联系卖家,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复。 2024年3月24日,本人电话联系居然之家高桥店,询问朗斯专卖店是否营业,回复该专卖店已经欠款跑路,随即进行投诉。 诉求:追回已付的6000元货款。 卖家信息: 收据公章为:湖南鑫实建材有限公司 店老板姓名:彭孝波 店老板电话:189****8012 收款单位名称:长沙市鑫实建材 金额:6000元 付款时间:2023年12月19日 投诉人信息: 投诉人姓名:史春楠 投诉人电话:189****8012
处理中
投诉华璟庭装饰工期延误
2023年6月3日开始装修,合同上的工期是80天。到现在2024年3月23日,还没有完工。卧室的门,卫生间的门,厨房柜子,垭口,包套,全屋踢脚线没有安装。装修款我已付百分之九十五。
处理中
银川红星美凯龙法恩莎店诈骗!!!
在贵店于2023年3月16日下单两个智能马桶,合计12600元,至今一年多过去了,这家店推脱安装推脱了不下10次,到现在还有一个马桶没有送货,一年多了都还没看到马桶在哪儿!!老板回答牛头不对马嘴,多次对红星美凯龙商场、消费者撒谎,多次催促安装无效!
处理中
投诉创喜美家、松美装饰公司撒泼耍赖,要求退款赔偿
我们与亲戚共两户家庭在2020年8月买了广西北流碧桂园的两套房,2021年3月在碧桂园置业顾问推荐介绍下,在其售楼部组织举行的业主家装钜惠节活动中,相信了号称碧桂园旗下的子公司“广东创喜美家家居有限公司”(下称丙方,居间服务方)及安徽松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乙方,承包方)的销售宣传介绍,并与其签订了三方的装修合同,于当日(2021年3月20日)支付了第一笔工程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0294元、15094元,分别占合同总金额的20%,收款方为丙方。2022年8月15日收楼后,我们开始联系乙方、丙方过来上门提供装修服务,但乙方工作人员找借口说不能来装修了,可以退款。于是我方提出除了退款,还应支付违约金。丙方在2022年10月24日发出过解约协议及解约方案(退款+利息)但无违约金赔偿,丙方表示乙方不愿意赔偿违约金,我方表示不接受,双方僵持不下,期间我方尝试联系乙方企业负责人徐建协商解决,但一直联系不上此人,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直到2023年6月下旬,乙方另一个工作人员突然联系我们,说可以过来继续履行合同。但这装修服务时间已迟延了将近10个月,乙方态度反复无常,以继续履行合同为由逃避违约责任,我方联系丙方提出要求退款(支付的第一笔工程款)及其产生的利息,不追究违约金了,丙方说钱已转给乙方,且他们联系不上乙方,让我们自行找乙方协商,但乙方无赖表示不同意退款,要继续履行合同,不给他们装修就是我们违约,不予退款。我方认为乙方的迟延履行合同行为已然构成解除合同的条件之一,且商家利用它自己拟定的合同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权利及免除经营者责任,如合同条款只约定工期,没约定开工、竣工日期,造成商家迟延了10个月还能说要来履行合同。装修开工时间难道是由经营者自己决定的,想哪天来就哪天来?不想来就不来且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我方认为商家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2、3条的规定,达到解除合同的情形。商家在我方催告后的10个月内仍未履行,且主要负责人处于失联状态,一个履行期限为3个月的住宅装修工程,准备时间超过10个月,这合理合法吗?同时商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涉嫌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并强制交易。希望有关平台曝光不良商家,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协助要求商家退款及赔偿利息,同时把相关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
已退款
投诉圣都装饰霸王条款
本人于2024年1月21日与圣都签订装修合同,之后于市场上经过对比发现圣都相对于其他装修公司缺乏性价比,就与圣都商议以自己购买主材的形式进行半包,沟通后发现如果本人不选择圣都所提供的主材,我还得承担减项金额的5%做为管理费给到圣都,这属于霸王条约,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条约对于消费者而言是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而且圣都不允许我对所有的主材进行减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在方案未定,设计图、施工图未出,对圣都未造成任何实质性损失的情况下。我在此诉求与圣都解除合同并退还我所交所有工程款。
处理中
投诉博洛尼工期延误
约定复量后55个工作日交货,现在不交货切联系不上任何销售人员。博洛尼虚假宣传,我现在要求退一赔三。
已完结
秦皇岛华璟庭装修公司,骗取我方装修款
本人(曹猛)因准备今年结婚,本人父亲(曹顺来)去年(2023年12月)找了秦皇岛华璟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本人的婚房,签订合同后,先后交了42000元装修款,但该公司迟迟不开工,现在已过去3个月,各种理由推脱,本人因着急结婚用房,多次与该公司协调无结果,并且他们店长(赵学丰)将本人父亲手机号拉黑,拒绝沟通协调,微信也不回消息,现在希望有关部门给予我帮助,让华璟庭公司退还我装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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