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改善服务”相关投诉
处理中
拍小租未及时结束订单
上个月4月10号租的车 现在5月8号还车,租金也付了,商家那边还没有及时帮我结束订单,还存在租借中
处理中
哈啰租车违约延迟交车,强制线下购买保险
我们于2024年3月30日在哈啰租车平台上租了一辆坦克300的车,约定4月28日上午十点交车,我们一行四人4月28日凌晨抵达乌鲁木齐。最终晚提车4小时,5月1日平台表示仅愿意退款75元。(p1,p7,p8) 首先,我们联系交车司机时,司机说起晚了,于十一点才到约定位置(后续联系平台时,平台说司机于十点上传了带定位的水印相机,是否p图不得而知) 其次,司机到了之后,推销线下保险,最低五天2000元,压着不让我们签合同,说后续定损容易一个剐蹭划痕要大几千几万,还有车辆停运费,我们表明线上已购买保险,司机表明线上保险没有用。(后续跟平台反馈无果,因为我们没有录音录像,平台说跟卖家联系,卖家不承认此事) 最后,经过跟平台一个多小时的投诉无果后,平台租车溢价严重,我们选择重新跟卖家处理,因为我们去乌鲁木齐玩,时间紧任务重,已经耽误我们一天的行程了,计划➕酒店全部打乱,后续交车时间已经为下午一点多,根据约定时间超出4小时。且我们额外额外缴纳1000元(p2)全程录像录音(p3)交车及合同p4-p6,合同写着联合平台推出保险,即我们线上线下购买双份保险,平台已低价吸引用户租车,坐地起价,且可以看到我们最终取车时间系统上传时为13:01,实际取车时间更晚,上传车辆照片全部为车头同一角度照片,即交车并没有留底,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购买额外保险,不自行拍照录像,后续人家要多少钱给多少钱,而且在十一点多跟平台反馈租车问题时,我们明确表示,我们被困乌鲁木齐,需要车辆,卖家强买强卖线下保险,平台要求我们提供录音录像,否则不予处理,因此投诉哈啰平台坐地起价。要求给予我们赔偿。
处理中
拍小租乱收费套路用户
于2024.4.15被外卖站点套路支付宝绑定拍小租,上了一天后站点嫌弃然后让办理离职车行老板直接把车骑走后要求我支付1000元协商无果后将其我拉黑致电拍小租客服也不处理说还要求我支付12期的钱,要求拍小租取消分期
处理中
拍小租虚假宣传乱收费
我在2023年7月26去苏州被送外卖美团骑手说是老乡的推荐送外卖可以,于是带到 一个马路边的面包车里租车,我租电动车通过第三方平台拍小租绑在支付宝上 去了以后发现工作不适应跟他说的不太一样就没干 车放在发车的地方我就走了 就骑了不到2个小时 到月底要扣我799车租 然后,过了几天我微信电话联系他说让我付1000元,我想了想觉得上当了,就拖着事情没解决,订单不给解绑。签合同时没想那么多,解决事情时还要多收钱,担心不能麻烦不断
处理中
投诉爱租机服务态度差
去年12月份在爱租机平台上租了一台电脑,费用过高,我还了一段时间然后,因为目前咨金出现困难,晚还了一段时间,跟他们客服怎么都协商不了,需要我一次性买断,而且这个月已经扣了1千块钱,问他们客服也没说清楚,还说如果不买断,就要去起诉
处理中
花芝租黑中介捆绑免密支付不退押金
花芝租黑中介,中介趁不注意捆绑免密支付,无法自己解除,退车时检查微小划痕不退压金
处理中
拍小租租车乱收费问题
拍小租平台和租车的商家串通一气 租的电动车骑了一天扣了我两个月费用 并且不退还 找他们 互相推诿就是不解决事情 商家找各种乱七八糟的理由一会说车损 一会又说我逾期了 让我多付钱 不付 就让拍小租天天给我打骚扰电话 我要求退款并且道歉
处理中
智租换电欺诈行为投诉
本人在2024年4月6日在智租APP购买智租换电套餐,在当天使用过程中换了两次电池,没块电池只让用户用到40%的电量,剩余60%电量无法使用,当时我就反应客服说我要退款,他们不仅不退客服还把我拉黑名单,租的电池在当天就已经还到充电柜,截止到2024年5月6日我本人收到信息说我违约,要求我支付违约金,而且我支付的309当时怎么不退,现在我没有用智租的东西,客服说不按他们的要求来,就得缴费,昨天客服强行把我账号里的设备解绑,并且是扣除违约金后在成功。 诉求:全额退款 本人说明: 1、智租APP买了就退不了(别的平台都支持退款),作为消费者最少也是7天内无理由退款。 2、智租涉嫌强买强卖(不知道骗了多少骑手)。 3、智租换电通过限电的方式增加使用者次数(别的平台都能用100%),而智租100%电只能用40%(涉嫌欺诈)。 4、智租换电不知道坑害了多少人,一群骗子。
已解释/道歉
神州租车违约金争议
2024年5月4日,本人在神州租车租赁汽车,取车网点为“东直门智选假日酒店自助点”,车型为本田凌派,用车时间为2024年5月4日至2024年5月5日,共计两天。订单编号为171****30****26 到了取车网点后,在系统上免费变更了车型为雪佛兰科鲁泽。系统显示费用合计为662元(包含车辆租赁及服务费448元+提前还车违约金94元+基础服务费50元+车辆装备费20元+尊享服务50元),计划用车时间为2024年5月4日至2024年5月5日。但系统显示本人的用车时间仅为2024年5月4日(1天,本人事先并未察觉,还车后打开系统才发现)。 本人于5月4日上午11点左右取走车,后因行程变动,于5月4日下午17点左右归还了车。现场工作人员告知,可在系统上申请退还未使用车的天数的款项。于是本人申请了退款,但客服告知仅退还“提前还车违约金”94元,且称提前还车将收取未履约租赁费用的100%作为违约金。意味着,本人未履约的5月5日的租车费用(预计224元)是违约金。 那么,本人原先支付的662元中的“提前还车违约金”94元,是否视为已经支付了违约金?且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本人提前归还车辆。本着诚信原则,本人提前还车确实违约,愿意承担违约金,但该违约金应是实际损失的30%以内,也就是224元*30%=67.2元。 但神州租车的霸王条款和格式条款,在不明显的位置说明了违约金为100%。本人认为这不仅侵害了本人权利,且违反了法律规定。 诉求:神州租车扣除合理的违约金后,返还本人合理租车款。也就是224-(224*30%)=156.8元。
处理中
拍小租霸王条款
我于2024年5月5日跑外卖 租的车 先用后付 当时说的是随时可以节约 也没有讲离职了 车子就得归还 现已离职 车不让骑 还得让我交租金 让我把车还了不让骑 还得交租金 这不霸王条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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