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武汉效信优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无教育许可违规办学、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虚假承诺、要求全额退款
本人于2022年10月25日在微信“知识城家园网”公众号上看到一则本科学历招生广告,我通过广告上的二维码扫码添加咨询,添加微信后,机构老师以“助学金助教,政策改变老生优待”诱导消费报班,机构老师自称我的助学金申请通过缴款3980元便可报名自考本科学前教育专业,并且不卡通过率,包拿证。但事后我在企查查对该机构信息进行了查询,该机构经营范围并不包含教育培训,且没有教育许可证,超出营业范围违规办学,一直利用网络平台非法招生,非法募集资金;另外该机构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一、机构招生老师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招生老师在微信聊天中告知此次报考是按2204期老生考籍注册报考,享受2204期老生报考政策,学分制最快1.5年拿证,且本次老生考籍补充招生人员仅有100个名额,超出名额后报名是按2210期新生考籍报考政策改变本科需要4年方可申请毕业,但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平台上并无此政策通知。二、机构无教育许可资质,在企查查平台查询显示工商登记信息为“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超出营业范围违规办学,且事先并未告知此种情况,在我方提出退费请求后虚假承诺2-3个工作日可退款,但一直未处理妥善,欺诈消费者。 三、我方付款后,机构提供的收据落款单位是“武汉效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而签订合同的落款单位却是“武汉效信优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上两家公司的注册时间、法人、注册地址均不一样,涉及第三方公司,机构事先未告知我方此种情况,且在我方提出全额退费请求时,机构拒绝全额退款,并告知需要按合同退款条约处理(即需要扣除30%的费用),但机构在给我方签订格式条约合同前未对这样的条款进行解释说明或者提醒原告应注意了解条约内容,只是让我方在合同最底部签名即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提示对方注意这样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这样的条款进行解释说明。否则,对方可以主张这样的格式条款不成立。并且在我方退费请求后机构推卸责任,加重我方责任,侵犯消费者权益。 四、机构未能及时有效向我方提供相应的教学服务,机构老师在2022年12月5日通知我方12月4日有直播课程,但是12月5日才通知12月4日有直播课,都已经超过直播时间才作通知,我方无法及时享受相应的直播课程服务,且录播课课程质量差。 综合以上,要求机构全额退回我方3980元报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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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网友保保_LCwnqRSl
网友保保_LCwnqRSl
咱俩情况差不多
2022-12-30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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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菜泡饭
青菜泡饭
教育现在都不好搞,退钱很难
2022-12-30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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