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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费保平台上,2019-11-11收到用户陈某投诉翰丰网络:“本人陈海锋,于2019年7月23日找广电网络承包商深圳市翰丰网络有限公司安装了广电的宽带网络,安装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怀德新村一巷五号102房,安装费用为620元6个月,并赠送1个月,其中100元光猫费,100元电视机顶盒费,420元网络费。但在2019年11月3日开始无法上网,翰丰网络公司维修客服上门检查后回复:因附近拆迁剪断了线路,附近安装广电网络的客户少,不会进行维修,协商退费处理!本人也同意退费,但对方客服提出的退费款项极其不合理,存在霸王条款,本人强烈不同意!对方提出的退费款项如下:
1.此账号已使用四个月,只能退两个月的费用。
本人认为从7月23日安装到11月3日断网,本人只使用了3个月零10天,不能按足四个月算,而且还有赠送一个月的,加上是他们公司不能正常提供网络的原因终止合约,7个月只用了3个多月,应退回四个月费用,有十几天当补偿客户。
2.对方客户说设备是购买的,不能退费。
本人认为第一,单据上有写明用户端设备到期可退还押金。第二,就算是购买的这些设备也是因为安装你广电的网络才向你购买的,而且是必须购买你的设备才能使用你的网络,存在强买强卖不说,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给我提供网络服务,我只用了你三个月的网络就要为你的设备买单合理吗?你能按合约提供期满的网络服务我这钱还出得心甘情愿,你单方面毁约终止服务,还不肯退设备费,这很不合理!
综上所述,本人诉求如下:
1,要求退回四个月网络费。
2,全额退回本人200元设备费,设备本人全部退回翰丰公司。
3,在协商退费过程中,翰丰公司的客服人员态度傲慢,欺压消费者,网络费用不满月按满月算,存在霸王条款,要求工商等相关部门对翰丰网络公司进行相应处罚!”
陈某要求退费、补偿。经消费保在线投诉维权平台沟通协调,于2019-11-25翰丰网络反馈称退费、补偿诉求已得到解决。
2023-01-03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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