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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费保平台上,2019-11-14收到用户张某投诉恒迪公寓:“我是深圳恒迪公寓17栋410的租户,从2019年十月十一日由恒迪公寓物业微信号推荐物业管理员唐芳负责联络看房,看房满意后,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分三次转账到唐芳的微信9100元,作为三个半月的房屋租金,且一周后我收到唐芳开据的一份盖有恒迪公寓物业管理处收费专用章的收款收据。
2019年11月5日管理处联系收租,并告知员工唐芳离职。并且交给物业管理员唐芳的房屋租金和物业管理处没有关系。之后,管理处以断水断电收房的威胁方式催收房租,自己人生安全受到威胁。2019年11月13日恒迪公寓物业以不交房租就收房打电话威胁,已经严重影响我的工作和生活!要求恒迪公寓物业管理公司退费!并赔偿损失!”
张某要求退费、赔偿。经消费保在线投诉维权平台沟通协调,于2019-11-15恒迪公寓反馈称退费、赔偿诉求已得到解决。
2023-01-04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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