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用户
第一:教育机构违约:(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教育机构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用实现合同目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学生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后剩下的没上的课的费用自然就要作为不当得利(因为教育机构已经没有法律依据占有未来的课程费了)退还,这种情况下,教育机构应当退费。
第二:学生违约:学生想要无理由解除合同,比如:不想学,没时间学,当时报名头脑热等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学生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2-10-13 07:5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