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打包费且私自更换坏果
网友保保_ztyDT3KP
处理中
2025年11月8日通过淘宝闪购*台点了一份水果外卖,点了五份水果收了我六份打包费并且只提供了五份打包盒,违规收取多份打包费,并且商家私自更换商品变更合同内容,*台和商家都拒绝退款,把水蜜桃换成哈密瓜还没打电话提前告知我,换的还是坏的,要求退款赔- 多收打包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果商家故意多收打包费,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如果是系统错误或人为失误导致多收,则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还多收的费用。 - 私自更换商品:商家私自更换商品且未提前告知消费者,这一行为涉及违约和欺诈。若更换的商品与原约定商品在核心要素上存在差异,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三倍赔偿。若商家因原商品缺货等客观原因更换,但未取得消费者同意,属于违约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或解除合同,并可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合理损失。偿按照此条赔偿损失订单支付价格三倍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