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钱罐借款违规收取合同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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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8月26日,通过“洋钱罐借款”*台申请了一笔20800元的贷款,并与贷款人(四川省唯品富邦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永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担保方(黑龙江三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电子合同。 在《个人借款合同》中,各方明确约定“年化综合资金成本:23.99%”,并注明次成本已包含贷款利息及融资担保服务费,无其他额外费用。然而合同履行后,经本人核实银行流水发现,放贷分及担保方在合同约定之外,通过秘密扣款等方式,额外收取了费用每月(126.27元)。此行为导致本人实际承担的年化利率远超23.99%。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已构成欺诈。立即退还非法费用:要求被投诉方立即核算并退还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今,所有超出年化利率23.99%计算范围的非法收费。经本人核算,至今日已还3期 126.27×3=378.81元2.终止非法收费并更正还款计划: 必须对本笔贷款的剩余还款计划进行更正。确保自本次投诉被受理之日起,后续所有待还款项将严格按照23.99%的年化利率重新计算,且不得在包含任何合同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