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o手机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机故障拒绝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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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消费/争议日期:2025.11.30.商家名称: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商品名称:vivoX100S 品牌:vivo消费方式:实体店消费金额(元):4000.具体情况描述:在2025年11月27日,我的vivoX100S多次出现*机重启的情况,我于2025年11月28日将手机寄给池州vivo售后服务检测,售后人员说是芯片主板坏了,告知需更换主板支付2700元费用,手机是2024年5月20日买的,也才一年半时间,没有摔坏或进水情况,明显手机质量问题,凭什么消费者要为产品的质量问题买单,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5条的规定,即便没有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只要这种缺陷存在,消费者都可以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这种侵权行为与产品的质保期没有关系,质保期只是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或法定条款产品缺陷责任,买卖双方形成的是一种侵权法律关系,即便过了质保期,商家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vivo公司对产品品质把控不严,产品缺陷还出厂,让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还让消费者自己承担费用,希望相关部门如何处理:更换和免费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