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停止催收并撤回个人信息授权
网友保保_30qiwVWs
处理中
本人于2025年5月25日在有钱花的志愿*台上申请了一笔贷款2000元(背后放款方为西安银行),由于我之前失业了,周转出现困难,故出现逾期问题,我愿意承担责任,并且在情况稳定后对债务进行处理,而根据 《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15条的相关规定,负债人在借款合同/电子协议上签宇同意授权债权方有权将负债人的欠款信息委托给第三方催收公司进行催收的,负债人可以随时要求撒回授权,这个时候债权方不得拒绝。故现在要求贵企业撤回我个人信息的处理授权,而第三方须停止一切催收行为,并且撤回授权。从此刻起如果我再收到任何第三方去处理我的个人信息,涉嫌违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情节严重者可面临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我已保留相关的录音和记录,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请监管贵*台合法合规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