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众优车隐瞒合同、贷款金额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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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实名投诉联众优车。 我于2026年1月11日办理二手车贷款业务,签订相关文件时,联众优车工作人员故意隐瞒合同内容,拒不提供正式合同文本,全程未给我留存任何合同。 我多次索要合同,对方均拒绝提供。 直到2026年5月19日,我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后,联众优车官方客服才被迫把正式合同发给我。 拿到合同后我发现: 我认可的贷款金额,与合同上写的融资款金额严重不一致,相差6180元。 合同内无任何费用说明、无GPS费、无服务费、无手续费、无任何收费名目,联众优车未作出任何合理解释。 联众优车存在隐瞒合同、拒不提供合同、合同金额与实际不符、违规放贷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我要求: 1. 立即对合同金额与实际贷款不一致的6180元差额作出解释并退还;2. 按我真实认可的贷款金额重新核算本息;3. 就隐瞒合同、拒不提供合同的违规行为道歉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