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延迟发货,欺诈消费者并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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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8月已99预定三星NOTE7手机,本以为9月1号交付完尾款能第一时间发货(期间是借朋友的手机使用),却告知无法发货,第一次就投诉京东欺诈要求发货和赔偿损失 。有了点起色20号才收到手机 ,花了好几天体验较为满意, 但赔偿一事一直无法得到满意答复,经多次联系京东客服一直在说升级专员,一周过去还是如此,根本没人理会(期间账号还被拉入黑名单无法联系,反复多次在其他端口沟通才得以解除)。 我的疑惑很简单,据我了解到的信息是以霸王条款统一赔偿200京卷,但是见到赔偿不是统一有多有少,为什么会有这种想象,我只能定义为地域歧视会员区别对待。同样一批预定消费者待遇不同,这样让我无法接受,不能公平公正对待,加上京东违约在先,也承认才能统一赔偿200京东一说。 上一次投诉京东(TS****38)根据新消法第七章第五十五条 欺诈消费者,只催来了发货,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 现于第二次投诉,根据新消法第二章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首先赔偿的数目没有经过协商谈和,为什么是京东自己做的决定,这属于霸王条款,再者赔偿中有遇到300和500和内存卡,为什么不能做到公平,既然京东选择这样处理,本人只能维权。 还有根据新消法第二章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由于收到货较晚才得知网上几起爆炸事件,在体验过程中,除了发烫还是比较合意的产品。说好国行没问题的还是出现了(第四炸绿电池和小黑点包装太有说服力了),加上民航的禁止通告(据了解贵州地区被禁止携带),该产品到底有没有后遗症,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出行在外还被各种歧视,安全受到影响。 对于京东这些做法非常不满意,要求公平对待享有的权益和服务。 (不知为何上传不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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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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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八)对消费者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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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和 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 把我所以的时间都消耗进去了 京东这次阻止全国召回计划必须付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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