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悦城违反三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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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机于2017.07.06在天津大悦城Apple直营店购买60天后出现质量问题去大悦城维修。经售后检测是质量问题换新机。于2018.03.31再次出现质量问题去售后维修,依旧换新设备解决。后于2018.12.09再次故障去大悦城售后检测系设备质量问题。店员蛮横的态度让我付费维修。三包法律规定保修期内有二次质量问题如维修或换新。买方可以退货或者选择去换新。但天津大悦城不遵循三包法。在设备出现3次设备质量问题后要买房自己付费维修。望消协核实并公正处理此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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