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快递丢失,未保价,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kimiko

已完结

快件8月15日阿克苏南大街支局收寄,重量10545克 ,邮费费66元。经邮局确认丢件。此件价值为450元的杏干(邮寄费用:69元,共计519元)。经多次申诉调解,邮政以“邮政法”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为由,只愿意赔付(保价+邮费=166元)。我方对处理结果表示非常不满。我方并未提出过分赔偿,只要求赔付原价。“邮政法”如此的偏袒,以后别干啥了,只要把没保价的高价值快件,做丢件处理就好了。这可比送快递赚钱容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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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love择一人白首

必须要求按价格赔偿,现在淘宝、京东、拼多多等很多购物网站崛起,快递也给你2.8元全国包邮的低价招揽生意,如果按“邮政法”价格的赔偿那都去做快递员就发财了,感觉好的东西自己留下就报丢失,就算自己赔钱那一年下来也是百万富翁了。“邮政法”这就是在维护邮政快递的权益,对我们消费者是严重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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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i

必须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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