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公司不负责任,侵犯消费者权益

已完结
本人原于2018年12月7日晚乘坐19:35的航班去往大连(东航MU****12),当晚19点被告知飞机故障,不能起飞正在积极抢修。当时我就告知机场服务人员以及东航客服第二天早8点半我要到大连参加出国培训的外语考试,该项目类别下全省也只推荐了我一个,对我来说至关重要。当晚在大连住宿以及返程机票都订好了,但机场服务人员和东航客服只是让我在机场等待并未给出任何其他建议。正在焦虑犹豫之际,被告知有另一架东航飞机晚21点会降落于哈尔滨国际太平机场,于是我和其他乘客一样喜出望外继续在机场等候,直到当晚23点半才登上另一架飞机。饥饿焦虑疲劳的上了飞机,只想一心飞向大连参加第二天考试。哪怕因为飞机故障半夜才能到大连,可是万万没想到凌晨1点到达大连上空后,机乘人员告知由于天气原因大连机场关闭,飞机不能降落大连,要直飞上海,我又再一次说明了自己的情况,仍然没有得到任何的帮助。于是凌晨2点半我孤身一人被降落在了上海浦东机场,刚一降落我就向东航人员说明了我的情况并询问如何才能赶上几个小时后的考试,被告知不可能。第二天直接从上海飞回哈尔滨,晚上7点才到家,整整24小时都在囧途上,考试也没有参加上,我要求赔偿,东方航空公司一直以飞机延误不到4小时搪塞我,可是若不是延误的3个多小时大连机场怎么会关闭,每次我求助的时候为什么又没有人答复我,所以我要求东方航空公司赔偿我实际损失和精神损失。我之前就在东方航空网站上留言投诉过,但是迟迟没有回复,拨打投诉热线也是指示到东方航空网页上,希望有关人员尽快能给我合理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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