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下单订购长隆企鹅酒店套餐消费2379元,3月2日发现同一店铺同一套餐价格降至1993元,联络店家客服,开始称不可退,联络酒店,酒店回复需商家提出退房申请,又联络商家,商家答复向酒店提交申请,后回复酒店不同意,致电酒店预订部,称未接到此退房申请。继续联络商家,又回复酒店不肯退房,飞猪及淘宝客服也称,根据条约不可退,同样的问题,我在艺龙就有过退房经历,还有十几天才到入住时间,如此霸王条例,让我觉得作为消费者这个弱势群体,没有地方可以去找回公道。
现在怎么说的?我也遇到相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