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欺骗消费者,自己中文写的退票说明竟然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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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19年2月在南方航空官网购买了上海-阿姆斯特丹的机票。我们在购票时看到上面的退票说明显示:3.若客票列明“不得退票”,您的机票价款将不予以退还,我们仅退还您还未使用的机场税、燃油费等税费。根据规则测算,南航应该退还我相关费用2840*2=5680元元,此外,还有我购买的保险费用240元,所以总共应该退还我5920元。而南航的客户电话中态度强硬的表示只能退给我386元。这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还请有关部门严肃处理,还消费者一个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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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
南方航空 南方航空
投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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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金额:
0.00元
投诉编号:
9431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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