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内容
第二部分:约见对象并不属于有效约见对象
以下:4月21日,也就是我签订合同第六天,红娘帮我安排了第一次相亲,两个男生,均不符合合同规定.我们签的合同是相亲对象男,学历本科或研究生,年龄在24岁到35岁之间.但是第一个男生是学历不符,高中毕业,去当了两年兵,参加了成人高考,是个大专生.不是本科生,而且压根不是珍爱网上的付费会员,只是在珍爱网上注册了一下就叫过来跟我见面,这种太不安全了,简直扯淡.第二个男生是年龄不符,36岁,已超过合同中的年龄.珍爱网诱导我付费签署合同,服务六天,全部与合同不符.我有这两位男士的姓名,工作地址可以查证。
电话里约见的时候说那个男生36岁,我就说太大了,但是号称心理导师的红娘跟我讲良缘,心灵匹配度特别高,不让我拒绝,我勉为其难就同意先见见,这是一种胁迫。有截图为证。
我也遇到了跟你一样的问题,现在我也是在等待消费保帮我伸张正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