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5月11日在晶城阳光游泳健身会所办理一张为期一年半(18个月)的游泳健身卡,后因工作迁址原因与商家协商退卡事宜,商家反馈不能退款,只能帮助在二手平台上发布转卡信息,我不接受这种解决办法,因为我办卡之后一次都没用过,而且这张卡是7月开卡,协商无果。当日下午我向12315人工客服致电举报,已过五个工作日,依然没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