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我主良缘,诱导消费,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

已完结

我是在网页上看到我主良缘的一个脱单交友平台。我当时填了一个电话号码,之后有一个朱老师给我打电话,一直约我见面沟通,奔着试试看的心态约了见一面,2019年 6月15号上午我和朋友去了江汉区建设大道新世界国贸二座801室。我填了一些相关信息,然后来了一位魏老师在小屋里对我前后洗脑,然后对我推销套餐,告诉我29,980的服务时间较长,并且可以直接升级为套餐三的服务,当时我银行卡里面没有那么多的钱,于是我要求跟我的朋友借钱。他说,不用跟朋友借钱,可以直接使用花呗借呗付款,然后在他的游说和指导之下,我用花呗付了9900,用借呗第一次付了10,100,后来又付了10,000,当时10,100+10,000是单独付给魏老师个人的支付宝帐号里。付完钱之后才让我签订合同。回去之后才把电子合同发给我,我仔细看完合同以后,发现完全是霸王条款,对消费者完全没有保护。通过网络平台看到的投诉信息发现对方都是一样的套路,后期的所谓优质服务,我也完全没有信心。套餐二显示的是可以介绍五个人并且期限为六个月,我当时有问红娘如果介绍完五个人并且时间超过六个月都没有脱单成功怎么办,他说过继续帮我介绍,但是合同上面说明介绍完五个人以后合同终止,这让我很没有信心,所谓的口头承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可行。后来在网上搜集到法律信息,根据国家合同法规定,签订格式合同的双方,格式合同的制定方必须把合同的主要内容主要条款告知另一方,第二,格式合同制定方必须提醒另一方看清楚格式合同的主要内容。第三,必须签订格式合同以后,才要求对方付款,对方付清格式合同约定款项,合同生效,格式合同制定方不能先叫另一方付给其任意款项,在叫对方签订自己事先定制好的格式合同,这个合同是在不合理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下签定的。我主良缘没有主动告知我合同内容,并且没有提醒我一些重要条款,在还未签合同,就让我付款。这份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这是严重的诱导消费,并且对我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失。综上所述由于目前为止,我并未享受任何服务,所以我要求退款30,000,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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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注销用户

请问给你全额退款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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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用户

为什么要网络相亲?很不能理解,还是需要花钱的网络相亲!觉得网络相亲会靠谱吗?平时生活中都找不到靠谱的对象,网络上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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