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恶意消费大众,合同已经成立,拒绝发货,无契约精神 网友保保 2019-06-21 已完结 买卖合同已经形成,商家则需履行义务按订单发货,不能随意找借口推卸责任不发货,或者无辜取消订单。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和合同法第八条规定 投诉进度 企业完结 2019-06-21 17:10:35 解决方案 改善服务,其它 处理结果 亲爱的会员,感谢您对小苏家的第三方店铺鸿星尔克官方旗舰店的大力支持,非常抱歉我司收到鸿星尔克通知由于店铺商品价格严重低于市场价格,为不影响到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无法发货,店铺可补偿50元无门槛店铺优惠券(仅限店铺使用),详情可查看店铺公告。 平台跟进 2019-06-21 16:49:43 用户补充投诉 2019-06-21 16:45:00 补充内容 并且,店铺还在半夜时分,对库存进行补充。现在却在售卖问题登上微博热搜后,强行解释为系统设置错误 平台审核通过 2019-06-21 16:12:17 用户发起投诉 2019-06-21 16:12:15 展开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