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商家销售三无电子产品,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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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我于2019年8月18日在淘宝网(天猫商城)上在该商家旗舰店购买电脑显示器一台,2019年8月19日19点收货前,顺丰物流公司强制要求包裹签收前签写单方面无商家署名验货书(附件1),收货开箱验货后,发现商品右侧有碎屏现象(附件2),2019年8月19日20点与商家沟通退货并遭到拒绝(附件3),商家发货的包裹中只有一张卡片和序列号,无出厂证明、无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无售后服务证明等材料,与商家沟通后也无法提供(附件4)。该商家销售三无电子产品,以次充好,强制要求收货前签署单方面无商家署名验货书,以此推卸销售坏件产品责任且拒绝退货,坑害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