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内容
投诉具体原因如下:1. 线下认证整个过程中我都没有见过男会员资料,这与于他们电话和短信约见我时承诺的信息不符, 涉嫌诱导。2. 合同上写的私密专属一对一服务,实际上她们并不是一对一服务, 而是在不断的转手,从电话营销员,到心理咨询师, 再到第三位红娘, 我要不断的向他们介绍自己的私人信息,而最后实际负责人对我的要求并不了解,我怎能相信他们可以根据我的自身情况定制征婚方案?所以我认为所交的费用与珍爱网提供的一对一服务不符,涉嫌虚假营销。3. 他们口头营销时说是6个月的有效期,从我自愿的时间开始算起,可是合同上却明确写着到2020年3月6日止,这与我们的口头约定不符。我有理由怀疑,到时有效期止,他们不会按照口头约定继续履行服务。4. 我明确要求男方学历不低于大专,实际合同上却写着“学历不限”。5. 他们口头营销时说红娘为会员安排不少于7位约见对象,但又在第(一)第3条中特别提示写到:服务期内,乙方安排约见对象达到本合同约定数量的,乙方有权不再继续提供约见服务。6. 珍爱网员工一直强调可以保证约见对象身份真实性(身份证信息、学历信息、婚姻状况、房产信息、银行存款,工资流水等)。但是合同中第(四)中第5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约见对象的资料以约见对象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为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形式上的审查”。我是基于对珍爱网的信任才交了大笔的服务费,可是如果作为专业的婚介机构无法保证对方信息的可靠性,只做形式上的审查,这将令我对他丧失基本的信任感。7. 会员价格没有在门店内明码标价, 由红娘老师向非会员推荐, 打折情况视推销对象情况随机而定, 非常不透明,水份极大。这种营销方式涉嫌欺诈。8. 珍爱网提供给我的合同只是黑白打印的复印件,连公司公章都是黑白色的,我有理由怀疑此合同的真实有效性。综上所述,合同的几个条款实属霸王条款,与口头营销时严重不符,其做法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相关条款规定,所以我希望通过贵平台投诉,并且我的交费时间为9月6日晚8:17,距离现在投诉时间尚未超过12个小时,实际并未产生任何服务和消费,所以我有权提出全额退款。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协助我退回这笔钱,感激不尽。
你好,很高兴你的问题得到解决,以后有需要帮助的时候可再向消费保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