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7月14日购买联联周边团购的商品,有效期至9月11日,12日猛然想起来,致电餐厅询问能否再使用,被告知需和联联团购联系,打给客服,客服假意说和餐厅商量一下,拖了我几天然后说不能使用也不能退款,这是霸王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并且拒绝告知本人未使用的消费金额资金流向。现诉求联联周边游公司退还全部金额1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