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客公寓签合同次日明确表示退房退款,却被李**故意拖到第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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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8月23日签合同当晚搬东西进去觉得味道太大甲醛超标没搬进去并提出退款,工作人员李**让我考虑以拖延时间,8月24日向工作人员明确表示需要退房退款得到同意。之后因为回老家没有联系他们也没催退款进度。到8月27日李晨光联系我要支付截图并说之前找我要我没给……后来联系他们李晨光说给我说过我表示聊天记录都没有说,他说我删掉了我才知道被套路了!故意拖到三天无理由退款后第四天才给我提交申请,套路一环扣一环,我一分钟没住过却冤枉扣了200块。无良公司坑我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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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
青客公寓 青客公寓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191.62元
投诉编号:
9439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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