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9.12.12时在淘宝店铺名:上海第一玩具购买乐高10257旋转木马玩具一件,当时价格1774。商家迟迟不发货,每次询问时以一周内发货为借口拖延。2019.12.16时我再三询问什么时候可以发货,卖家表示无法发货,可以赔偿100元,但是现在我再去重新购买本件物品需要贵600-700元,这中间的损失谁来承担?我于其他途径了解到很多和我一样遭遇的消费者,卖家因商品涨价迟迟不肯发货,无法再拖延时拒绝发货对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谁来承担?消费者的权益有谁来保障?